遵義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明確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征收返還工作流程的通知
市質安站,局政務中心、財務科、建筑業管理科,各縣、區(市)住建局:
按照《貴州省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貴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明確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征收環節和機制的通知》(黔建墻革通〔2015〕71號)和2015年貴州省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工作會議的要求,我局對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征收返還工作流程進一步明確,并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1.《遵義市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預繳款征收返還工作流程》(見附件1)自通知下發之日起執行,各相關單位應嚴格按照該流程履行職責。
2.對設有審圖分站的縣、區(市)住建局,應參照制定工作流程,明確職責,并將工作情況上報市墻改辦。
3.各地在發放施工許可證環節時,應對屬地項目是否按要求繳納墻改基金進行復查。
聯 系 人:孫清莉
聯系電話(兼傳真):0851-23119527
電子郵箱:1547389943@qq.com